法律问答

我妈妈在医院手术后住院8天,伤口出血,第二次手术。医生说里面有血管出血,这是医院的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8-05 18: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手术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能够证明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过错而导致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法律分析: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要看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而不是看伤情。
    1、如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导致病人病情加重,那么医院应当对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完全合法合规,对病人尽到了应尽的的诊疗义务,那么即使有造成患者病情加重的情况,医院也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