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在什么地方,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仲裁
2023-08-11 15: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管辖地的法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争议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有管辖权。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单位的注册地与经常营业地不一致,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经常营业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劳动仲裁有以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仲裁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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