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俩离婚了,给孩子买房,能一起用公积金贷款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15 04:1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夫妻两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要离婚有协议的根据协议来办,没有协议的按照夫妻的工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夫妻二人己婚都属于共同财产,不论谁交纳贷款多少都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的。但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夫妻可以同时用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肯定是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的;
    2、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2、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3、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