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公场所发生重大变动的被迫离职 能拿到补偿吗?

2019-06-04 07:11: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强迫要求填写个人离职,作为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并保留好公司强迫你填写个人离职的证据;
    一、如果你过了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二、如果你发现公司的行为有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你也可以被迫辞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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