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一定要本人去吗?

劳动仲裁
2023-08-19 11:16: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在劳动仲裁活动已经开始尚未作出终局裁判之前,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因本人的原因而未参加仲裁的,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参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仲裁开庭本人可以不去。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即可。即使不委托代理人,当事人也可以不参加庭审,只是需要承担撤回申请或者缺席裁决的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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