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次责,对方车辆修理费索赔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2 06: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需下列证据: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明道路交通事故存在的证据;
    (二)受害人死亡,其直系亲属提起诉的,应提交亲属证明及受害人死亡证明;
    (三)受害人伤残的,可以提交法医鉴定书、残疾等级评定证明书;
    (四)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残疾用具费、交通费单据、车辆维修费等单据;
    (五)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误工费证明、受害人及其陪侍亲属的经济收入证明;
    (六)其他须提交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如下护理费证据:
    1、确定护理人数的相关证明资料或计算依据;
    2、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明材料或计算依据;
    3、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或计算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应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
    1、间接财产损失证据,如车辆停运损失证据;
    2、直接财产损失证据,包括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财物损失清单、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