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承租期内,承租人为改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有发生的安全事故、意外事故都是由承租人承担

房屋租赁
2023-08-22 12:1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谁承担要根据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追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所承租房屋是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如果房屋倒塌则房屋租赁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了。至于房屋倒塌后的责任后果,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通常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但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因承租人的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则应由承租人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4、优先购买权。
    5、 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法律分析: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1、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4、优先购买权。
    5、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
    6、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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