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生在治疗期间去患者的病情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造成人身损害,是不是就能确定医生在诊疗中有过错

人身损害赔偿
2019-06-05 10:21:3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院诊断错误,延误病情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协商不成,建议法院起诉,申请赔偿的,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另外: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由院方举证是否错诊。总结错诊解决办法: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 1.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人身损害赔偿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建议选择通过认定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后处理。
    2.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自杀、自残、醉酒、吸毒除外)。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此外,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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