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工受伤,已报工伤,自己买的保险还能审请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8-26 16: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工伤保险的报销,并不是说想报销就能报销的,需要经过认定,调查事故的发生经过,还需要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再向工伤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提交,还需要提供材料,如果确定不属于工伤责任,自己也有意外险,那么就只能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险报销。
  •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然后携带该决定书、住院治疗的缴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再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核查;最后按核定的数额来发放赔偿。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保险的报销流程:先由单位或职工一方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再携带医疗费用单据、鉴定费用单据等材料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最后取得报销费用。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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