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想咨询一下,我们的房子是公证好的一人一半!房贷一直是男方还的。离婚的时候,男方有权利要一半的他当时还房贷的钱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7 13: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房贷并不是必须一人偿还一半的,法律对此没有强制性规定,应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房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双方共同购买,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则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子有房贷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独自购买并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款的,这种情况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可以协商返还共同还款中的部分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按揭贷款所买,双方共同还贷的,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子有房贷需要分情况而定。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独自购买并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款的,这种情况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可以协商返还共同还款中的部分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按揭贷款所买,双方共同还贷的,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协商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