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5月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款还没下,我想辞职,?我5月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现在款还没下,我想辞职,会不会影响我的下款?

2019-06-06 12:4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住房公积金只能购房抵押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条件是: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6、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7、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 住房公积金贷款分担保贷款和抵押贷款。 担保贷款简单的说,就是给你房屋和个人上的保险。如果你个人和房屋在还款期间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中心负责给你还款。 因为贷款本身存在一定的还款风险,而一旦发生这种风险事件,虽然银行自身也有一套处理办法,但耗时太长,手续烦琐。
    因此担保公司可以就说专门为这种银行还款风险而成立的公司。 担保公司将在银行打入一定保证金,按与银行约定的比例放大授信。
  •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2、职工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首付比例
    1、购买商品房的(含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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