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用公积金还款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13 17: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购买的房屋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用公积金还款则婚后还贷和房屋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一方利用公积金还贷,属于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离婚时应予分割;婚后房屋升值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利用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可以用女方的公积金买房。婚前购买的房子属婚前财产。如是女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房产证又是女方的名字就应是女方的财产。如房产证上有男方的名字,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这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的,婚后还贷款的部分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还款,离婚时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的部分折价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