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每天工作12个半小时,30天没有休息,但是刚开始来的时候老板就说过,我同意了,但是没有签合同,我现在想要求老板给我补偿加班费可以吗

讨薪
2023-09-15 09: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给加班费能要补偿。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足额支付报酬,若是用人单位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劳动者如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来加班,但加班无补偿的,应该通过下列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支付加班费;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后不给加班费,劳动者可以申请离职补偿。劳动者因此单方面与单位解约的,每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可请求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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