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在哪里交付,法律怎样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9-20 10:1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买卖合同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交付,或者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标的类型判断,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买卖合同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按照标的类型判断,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