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叶律师,你好,请问,我是司机,公司工作3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障,平时也没有假期,每月固定工资,休息一天扣一天工资,前几天发生小事故,赔偿对方400元。上司让我给对方,我不同意,第二天上司打电话解雇我,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和社会保障赔偿吗?

讨薪
2023-09-24 07: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赔偿。员工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需赔偿双倍工资。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民事诉讼也是同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不给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进行赔偿,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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