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21年,我买了一个开发商的房子,付了60%的房款,签了预售协议。现在开发商面临未完成的局面,才知道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我要求退款,但是开发商没钱退款。我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9-25 13: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和开发商协商退房的技巧需要看情况:
    1、购房者只缴纳了定金,没有后续签约与预售登记时,可以直接向卖方要回已经交的钱,如果开发商已经有预售证,并且双方约定所交的钱为定金,那定金没办法退;
    2、双方已经进行预售登记时,这时候要先以书面形式找开发商协商,签订书面退房协议;
    3、已经收房入住后,只有在房子存在质量等问题,才可以按约退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缴纳的首付款是可以要求退款的,但是实际操作中是很难退款的。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七条 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一)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二)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件;(三)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五)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六)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 法律分析:可以退的,具体是否全额退款要看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和之前的签约情况,一般来说,开发商之所以不签购房合同,是因为预售许可证还没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将以认购书和认购书的形式变相签订购房合同。这种合同将规定定金和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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