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不一定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没有写上配偶名字,房子也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房产是一人的婚前财产,想要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加上配偶的名字。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