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们夫妻已经把离婚的财产分给了男方,但是现在我们没有再婚,但是女方想要男方一半的财产并且有钱,这样房产证上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9-29 14: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上不一定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没有写上配偶名字,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是房产是一人的婚前财产,想要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加上配偶的名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婚后加上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被加名字的一方有权在离婚时申请对房产进行分割。
    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后加女方名字在房产证上,肯定是有用的;因为只要加上名字,就是有了供有房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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