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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害赔偿
2023-10-01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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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首先应该和对方协商,尽量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妥,可报警调解或起诉对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首先应该和对方协商,尽量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妥,可报警调解或起诉对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 法律分析:1、抓到盗窃人,由盗窃人承担;
    2、丢失物是由单位统一保管的,如进入特定区域不能戴首饰,统一寄放在单位更衣室,不管丢失物是否与工作有关,则由单位负全部责任;
    3、丢失物在丢失时完全用于工作,假定不是出借行为,则根据无因管理条款,单位应当对此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员工,是丢失物的使用者,未尽到适当保管的义务,应当减轻单位的责任;
    4、如果丢失物平时用于工作,但在丢失时不能判断是否用于工作,就需要根据平时的使用状况推断谁对丢失物有保管义务,主要由负有保管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员工承担保管义务,则单位应当基于平时受益于该丢失物而给予适当的补偿;
    5、如果丢失物与工作无关,单位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物品丢失之后对于是否谁承担而有一定的疑问,不知道该怎么样帮助自己维权时,可以来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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