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教师,16年7月身故,部分抚耐金打到一张未激合的社保卡上,银行说要办公证。我到公证处办理,人家说很麻烦,我兄妹五人,我大哥,小弟,英年早逝,有二个侄儿,小弟儿子不满18周发,我母亲健在,。我小弟身故后我和二哥商义由我一人照营二老至送终。清问这笔抚桖金还要分吗?是否让我母一个人继承,省去不必要的麻烦。谢谢。

2019-06-11 12:5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继承问题上,亲兄妹是第二继承人,在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兄妹享有继承权。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 社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十七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是需要了解:
    1、合法继承多少养老保险金只能继承个人帐户部分,单位缴纳的不能继承; 注:一般个人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纳的是缴费基数的20-25%,
    2、办理时参保单位应提供死亡证明先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退保,具体的流程建议可以到投保当地社保中心咨询。
  • 遗产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哪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如果是婚前取得财产,就是办理全部财产的继承,如果是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只能办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财产。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就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缴纳完毕公证费,就可以得到继承公证书。
    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去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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