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毕业大学生找工作,自己找的工作,不是学校分配,入职约定按照每月4千发放工资,没签合同,一个多月后离职,说按照见习期发放工资,每天50元,这样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公司做法是否合法?应按多少发放工资?

讨薪
2023-10-04 05:3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的话,用人单位要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 未签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会有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1.你去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劳动合同,在入职满一个月的第二天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了。2. 如果只是想要回剩下的钱,去打当地劳动监察的电话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