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拖欠工资5个月,社保申报但是2个月未缴费,我也用不了医保,目前已经主动提出离职。oa离职原因写的,由于公司无法按时发放工资,也无法按时缴纳社保,本人由于身体原因需要使用社保,希望尽快离职。这种情况下,我仲裁的时候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并申请经济补偿金吗

社会保险
2023-10-06 10:0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如果也不想在这继续做下去了,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提起劳动仲裁,依据46条规定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也可以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单位一直拖欠社保不交,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未依法缴纳社保包括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单位有这种违法行为的,不但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遇上不买社保情况可以去当地人社局举报。
  • 法律分析:1.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2.以单位不交社保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补缴社保;3.没签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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