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兼职,但提供全日制劳动,6月18日入职,但6月30日被单位人员通知明天不用来上班,无故辞退。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经济赔偿吗?我属于劳动关系吗?

无故辞退
2023-10-06 12:4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的,不管合同是否签订有试用期条款,双方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金,您可委托律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
  • 兼职可以随意辞退。兼职又称非全日制劳动。非全日制用工只需要用用人单位或者是员工单方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即可终止。不需要提前向劳动单位提出申请。但是离职之后劳动单位必须按时将员工的工资下发给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关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1、全日制兼职被辞退没有补偿,兼职属于雇佣关系,补偿是针对劳动关系的。全日制兼职的情况就是已经与另一家签订了劳动合同,然后再另一家兼职。如果没有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属于全职,而不是兼职。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