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父亲曾经水泥厂工作过十几年,但是当时记载档案不完整,后期单位领导去劳动局书写是特出工种,也盖章了,现在水泥厂已经破产了……现在到了退休年龄,不让退,说是档案后期改动过,不算数,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指导……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2 10:47: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倒闭后,应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资产首先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用人单位破产、倒闭须按第四十七条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的,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职工对基本养老金的数额有争议的,按照法律规定,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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