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培养的后备工程师。现在我要离开公司了。公司要求我支付培训费用。如果我没有签合同,我会跟着原来的工程师学习。如果我没有经过认真的培训,我需要支付培训费用吗?

人事争议
2023-10-09 07: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收取培训费无法律依据,应当返还岗前培训费。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理应由公司支付,不能将培训费作为额外的费用要求员工自己承担。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包含两种类型,一种是专项培训,一种是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法律分析: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
      
    2、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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