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的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房东让我搬走,我能不搬吗?

房屋租赁
2023-10-12 18: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户在合同没有到期时可以不搬。房东与租户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即合同到期后,租户应当搬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法律分析:可以不搬。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3.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合同没有到期租户不搬走是合法的。房东与租户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即合同到期后,租户应当搬走。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