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中的定金到底应该怎么理解

合同违约纠纷
2023-10-18 1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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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还成为保证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所谓定金合同,就是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以作为主合同债务的担保的合同,实际上它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合同虽然是一份从合同,但它也是一份完整的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该条文中规定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可能是合同书,也可能是主合同中的一个合同条款的形式,但这并不是定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定金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以实际交付定金为生效时间。因此,如果双方仅以口头约定以定金形式作为债务的担保,但是一方已经向对方实际交付了定金,则该定金合同依然生效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定金的特征有:
    1、定金具有从属性。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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