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员工自愿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6-15 14:35: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1、如果你是主动了离职,不能领取失业金,建议协商终止。
    2、失业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①终止劳动合同的;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一、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37、
    38、
    46、
    47、50条!
  •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在正式期内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依法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不履行仲裁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申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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