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出租了,但是没有办理出租证明书。租客付了一个月的押金。现在已经过期六天了。我没有接电话。昨天,我去看房子,发现有人搬走了。垃圾堆满了茶几和每个房间。桌椅也坏了,房子的钥匙还有两套。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1-04 09:44:1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户拒绝搬出能起诉。房东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租户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同时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租户搬离房屋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意不退房租押金租客可以先和房东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调解,即向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有约定仲裁协议和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解决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