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三个多月,没有拖欠劳动合同。我现在突然有急事离职了。这种情况在劳动法的保护之内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4 11: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收集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就可以,比如工作证、工作衣、工资条、同事的证词证言等等,就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且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
  • 即使是事实劳动关系一般也不可以随时离职。如果劳动者要离职的,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所在的单位;但是用人单位具有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拖欠工资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后一般不可以随时离职。如果要离职的,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但如果单位具有拖欠工资、拒缴社保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