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农村四口人一户,盖了两个房子。一个是老房子,一个是新房子在老房子前面盖的,新房子一部分是占用了老房子的院子,一部分是和本村邻居以地换地换的。这样两个宅基地都是我们的吗?拆迁有影响吗?老房子以前和爷爷奶奶一块住,现已去世。

2019-06-16 14:20:4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农村征用宅基地补偿标准如下:
    宅基地补偿是根据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补偿标准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去查。
    如果觉得补偿标准太低:
    1、可以去土地部门咨询当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2、如果标准过低,可以去上级部门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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