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房屋买卖
2023-11-05 10: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那么卖方需要带以下的4种资料。分别是:
    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的,还需要暂住证;
    2、房产证;
    3、房屋买卖合同
    4、税费的缴纳证明。买方需要携带以下3种资料。分别是:
    1、身份证明。外地户口的,还需要暂住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税费的缴纳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法律分析:卖方过户需要的手续是房屋过户的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及其他必要材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过户登记,然后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为其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过户时,卖家需要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未成年另需提供父母的监护公证(父母双方共同监护)、父母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出生证原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婚姻证明原件;
    非业主本人到场办理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公证委托书原件;
    如需减免个人所得税,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原件(龙岗不动产登记中心需业主配偶本人到场)。
    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