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护士前两天与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内规定最低服务年限五年离职要赔违约金但是我现在在试用期内还没有转正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的话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7 17: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如果没有工作至规定的服务期年限,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来支付,但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医院辞职违约金一般是没有违约金的。劳动者辞职,只有劳动者违法训练服务期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训练花费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商定了训练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训练,并且支给了训练期间的花费以及能提供训练花费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工的,用人单位是能够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只有被单位辞退或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的,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