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原单位走后,原单位欠我的养老金我自己补缴了,仲裁出具了原单位补缴协议,后我也去法院申请执行,现在这个单位破产了,负责清算的律师要按一般债权要我申报,如果这样我有可能拿不到一只赔偿,这合适吗

监视居住
2019-06-22 21:0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是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有没有行政部门的监督,或者去工商局查一下,这家公司的营业执照有没有注销,防止公司以破产为借口损害劳动者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注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而不是按劳动合同法颁布的时间来算。但是一些公司为了规避法律逃避自己的责任,往往会歪解劳动合同法。
  • 在债务追讨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如果对方确实有财产可以执行,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需要交钱给法院的,5000起步,查扣那人名下的财产,强制进行拍卖。拍卖款可以补偿你的损失。
  • 公司倒闭社保怎么办

    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

    一、灵活就业缴费按规定应由本人选择提出申请,或由破产清算组在破产清算终结时通过职代会同意,方可整体按灵活就业缴费。

    二、由于该县国有企业集中破产失业人员多,失业金积累少,财政困难,不能使所有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待遇,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领取失业金,重新就业后,将不能再享受失业待遇。

    三、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及时缴费,跨年度欠费不允许补缴。今年4月,洛阳市人社局为了规范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费,

    以前已缴费但未接续到灵活就业户的,仍按原单位缴费,转入灵活就业户后,按灵活就业缴费。
  •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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