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哪些行为可以视为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投标
2023-12-15 15: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有: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3、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所在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4、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 法律分析: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以,给别人陪标属于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犯法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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