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3-12-15 17: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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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具体是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需要由董事长主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方式有:
    1、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可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召开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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