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在商场摔倒应由谁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21 16: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商场摔倒的,商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应对消费者承负责任。因为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消费者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商场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商场对消费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在商场摔伤的,如因商场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受害人损害的,应当由商场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则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商场也存在过错的额,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比例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在商场摔倒的,商场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注意的义务的,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商场仍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商场经营者、管理者对客人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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