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三年了!只签定了第一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年开始就没有给我续签了。 请问,如果我现在主动离职,还能向公司申请补偿吗? 如果可以,能补偿几个月的工资呢? 另外,我们公司是大小周上班,小周算不算加班呢? 如果算加班,能不能补偿呢? 谢谢律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22 07: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双方进行续签。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没有续签的情况,那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就会终止劳动关系。如果此时是因为单位不愿意续签或者单位降低了待遇导致员工不愿意续签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