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认缴的股权转让后,公司产生的债务要承担责任吗

股权转让
2023-12-22 09: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认缴后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即公司债务不能执行股东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名册有限公司应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姓名、住所;
    2、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号,记载在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可以主张按照股东名单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债务,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转让公司股权后,仍然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特别情况下,即原股东未尽到完全出资义务或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在其出资义务限额内承担公司债务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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