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这是不合理,公司的做法违反我国的
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
2、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但不得扣发其他工作时间的工资。
3、员工请病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工资。
4、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请求依法处理。 但有很多公司或厂都有扣三天的这种规定,直接去举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是加班费的计算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均对加班时间的有明确的规定。加班时间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的被延长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