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对自书遗嘱进行笔迹鉴定,我提出了法院过去曾经采用过的比对样本,但是对方不认可,我的这个比对样本会有什么命运?

2019-06-30 14:59: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复印件不可以做笔迹鉴定。  所有的鉴定材料都需要经过双方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和原件核对的无异的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复印件不是不能作为笔迹鉴定的依据。
      笔迹鉴定: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性在书写的字迹、符号、绘画中的反映,通过检材与样本笔迹的比较、鉴别,从而确定文件物证书写人的专门技术。笔迹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争议笔迹或签名的书写人作出科学判断,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是否为伪造、变造提供客观依据。
  •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将公证遗嘱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所以,人民法院可以将公证遗嘱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但是,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对公证遗嘱不予采信。《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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