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发生纠纷,对方打120去医院检查没有受伤,费用由谁来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22 01:3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协商要求对方先交医疗费用的。当事人被对方故意打伤的,对方应赔偿当事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主要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则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分类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而对于医疗费用,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支付,但这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应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如果对方拒绝先行支付的,则应由当事人自己先支付,之后再一并要求对方赔偿。
  • 自己到医院检查的费用由自己交纳。在警方调解过程中可以向侵害人主张,也可以在诉讼请求由侵害人承担。  相关规定:  1、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五章鉴定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如果对方的要求的赔偿费用比较高的话,可以要求对方先做鉴定,根据鉴定意见来赔偿。打伤他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打人者拒不赔偿的,由法院判决强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