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贷款按揭的,首付付了三十万,已经一个星期了,还没签合同,正常吗?

2019-07-01 08:12:5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但实际上,一般土地承包流转是很少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大多都是以口头约定的形式进行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代耕土地;如果其中一方在期限未到的情况下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代耕土地,就出现了如何认定口头约定的问题,在许多案例事件中,有的人认为当事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其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关系依法是不成立的或应认定口头约定无效。
    但是按照农村土地流转一直以来的习惯,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等土地流转方式大部分都是以口头约定的形式约定的,并且以相互交付流转物作为双方关系成立的标志。如果在口头约定时,当事人双方对于约定没有异议,那么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等土地流转形式就已经实际发生,双方土地流转关系即告成立,农村向来民风淳朴、邻里相互帮助和扶持,在他们看来,口头约定也是代表着一种信任。

  •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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