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公司已经5个月没有给我们交社保,然后公司账户冻结,社保已经报停。又拖欠上年年终奖金和两个月工资,现在又被通知在家里休息!请问这种情况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7-03 14:27: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3.奖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之一,虽然未写入合同,但是公司以邮件方式明确发放形式和发放金额,具有信赖利益。只要你符合发放的条件,公司应当发放给你。
    4.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仍未支付职工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应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如果单位没有在以往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
    5.因为公司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X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但是不要主动辞职,否则没有经济补偿。要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7.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还要找一些同事为你作证证明单位拖欠工资;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交社保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其补缴社保,以此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的话劳动仲裁胜诉可能性会大。
  • 将工资存在银行账户(或银行卡)上或由银行代发工资到银行账户(或银行卡)上的,则该工资就属于“存款”。

    如果此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的,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存款。

    如果工资不存于银行账户(或银行卡),人民法院也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包括工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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