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提前20天辞职,老板让我提前离开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2-22 14: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辞职能离职,试用期提前三天。无论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是劳动者解除合同,均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提前与否影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支付,劳动者未提前通知的用人单位可以驳回辞职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三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应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天后劳动者就可以进行自离。公司要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并且结算正常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是投诉无门的情况下到劳动仲裁进行一个提起劳动仲裁的申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辞职,到期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直接走人;被阻拦时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向劳动局投诉。如果还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提出辞职,三日后就可以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