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一家自媒体公司,现在有同行在网络上恶意诽谤我们公司,已经对我们公司造成了无法估算的损失。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如果我有证据,证明诽谤者是谁,以及他所属的公司,我是否可以告诽谤者与所属公司,最高可以申请多少钱的赔偿

名誉毁谤
2019-07-04 08:3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对方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以您目前的情况,对方的行为暂时还未构成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 1、诽谤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对于诽谤的受害人,应当自行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2、但是,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属于国家追诉案件,可报警,由公安机关、检察院代表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在受害人无法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协助受害人收集有关证据。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需要有诽谤事实,如果只是威胁、恐吓,并未实际进行,是不构成诽谤的。如果已经有了诽谤事实,需要被诽谤人证明,对方当事人所描述的事实与真实的事实不一致,并对你造成了名誉及其他实质的损害。
    情节较轻的,可以要求对方撤销其行为并私下或公开赔礼道歉。情节严重,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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