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在我们附近华地小区的物业管理带领青年人去收物业费,服务项目是:下水道,排污管理,维修房顶漏水,按店铺面积0.55元每平米收费,我的店铺280平米,物业提供的服务项目是先收费后维修,一直以来这些都是我们自己花钱维修,物业从来没修过,我们不欠他们钱,现在挨家挨户去收费,不给钱几个男的把门挡住不让人进店,打110,110说你不交费,堵门我们管不着,商户都不愿意交,我们做生意不想招惹是非,但又影响我们经营,找上级部门,相互推委,我们很无奈,该怎么办能解决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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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综上所述,我国物业费诉讼时效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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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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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还应该就违约进程约定。
违约责任对于
合同的履行非常重要,因此
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比较详细。但是,法律规定毕竟比较原则,难以面面俱到,而
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其特殊性,为了
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特殊需要,保证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的切实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自身的情况,对违约责任作出具体的约定。
例如,约定违约损害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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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应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的管理形式。 物业部门收取物业费用就应当履行以上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
但是物业部门是否应当对用户的财产安全承担责任的,则应当看你和小区之间的物业合同,如果合同约定由物业部门负责小区的安全,同时保证小区的居民财产安全的,那么发生该事件的,物业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的住户的财产安全有一定的保护责任,如果是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住户损失的,物业部门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是全部还是部分则应当具体的分析,如果发生盗窃结果和物业保护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的,则物业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是间接关系的,则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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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