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地点进行调整。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具有合理事由的,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不具有合理事由的,劳动者可以拒绝。法律依据: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地点进行调整。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具有合理事由的,可以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不具有合理事由的,劳动者可以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