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农村的房产证有什么用?

房屋产权
2024-03-15 16: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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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农村办理房产登记证的部门。
    1、乡镇上有乡镇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宅基地的使用及房屋建造情况,核实后,签字盖章。
    2、县级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由乡镇一级的主管部门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有了房产证最主要的就是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还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房屋转让。而且,现在实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以及民事纠纷中的分家产、继承、赠与,权属等,都需要房产证等资料来作为依据。

    比如,在拆迁的时候,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分为地上建筑物补偿和宅基地赔偿。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等资料的话,就不能确定有效面积的土地补偿,也就没有了最基本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 有了房产证最主要的就是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还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房屋转让。而且,现在实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以及民事纠纷中的分家产、继承、赠与,权属等,都需要房产证等资料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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