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余下未住租金,未满一月按一月收取,租赁押金加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合理吗?

租赁合同
2024-03-26 13: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 可按照合同约定维权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提前退租,不退给承租人押金的,则出租人可以不退押金。如果房租合同未到期,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的,押金可以部分退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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