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写字楼,当初开发商承诺车位可买可租,当时没有买车位,一直等着租车位。现在已经入住两年了,但是物业解释说开发商没有给他们提供可租赁的车位,所以只能停放在临时车位。但是由于两栋写字楼,总共就10个左右的临时车位根本不够用。另:写字楼只有地下停车场,地下共3层,其中一层有食堂和部分车位,这部分车位物业不往外出租。地下二层,主要是产权车位,剩余10个左右临时车位。地下三层,有开发商自用车位。现在因为车位问题,我没交物业费,物业要起诉,我该如何应对?可以提供律师专业服务吗?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7-08 17:0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物业起诉业主物业费是可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维权的。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十五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严格的意义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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